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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市場意義與功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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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  金融市場的意義:      「金融」是形容詞,「市場」是名詞。名詞( noun )涵蓋的概念廣於形容詞( adjective ),金融就是指資金的融資,和金融有相關的行為稱為金融活動 。  而金融市場是各種金融商品交易或資金供需的市場,使資金供需能互通有無,完成金融交易並且協助經濟活動。 2.金融市場的作用: 調節資金供需,將資金有於者和資金不足者撮合在一起,互通有無,使資金有效率的運作。 3.資金失衡的調整:                當一個經濟主體(人、家庭、公司或國家)儲蓄的 內部資金 ,不足以從事一個投資計畫時(例如購買汽車、卡車、房屋等),則需要尋求外部資金。小規模的 外部資金 包含向親友借貸、民間互助會、典當借款,甚至訴諸沒有立案的地下錢莊;大規模的 外部資金 來源則須透過金融市場融通。 4.調整方法: ·     直接融資 ( direct finance ):資金需求者(借方)與資金提供者(貸方)直接交涉,借方對貸方交付有價證券(借據、商業本票、債券或股票等),以換取貸方提供的資金。 ·     半直接融資 ( semi-direct finance ):透過第三方中介(通常是金融機構),促成借方交付有價證券給貸方,以換取資金的過程,稱為半直接融資;媒介的中間人從中收取服務費。然而,大部分的金融市場教科書已經將半直接融資與直接融資通稱為 直接融資 ,主因是金融市場發達,加上金融機構之間競爭激烈,幾乎所有的 直接融資 是透過金融機構中介進行。無論是 直接融資 或半直接融資,資金提供者與需求者直接接觸,雙方直接訂定 直接債權憑證 ( direct claims )或稱 原始有價證券 ( primary securities )。前面談及的 資本市場 工具(股票、債券等)或 貨幣市場 工具(國庫券、商業本票等),均屬之。 ·     間接融資 ( direct finance )的債權憑證稱為 間接債權憑證 ( indirect claims )或稱 次級有價證券 ( secondary securities ),...